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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于1989年5月经深圳市编办批准成立,经费自给,实行企业化管理,2004年划入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主要负责保障性住房、医院及高等院校、职业技校、中小学校、幼儿保育等教育类房建项目,以及社会投资房建项目的建设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当前,深圳正是高速高质量发展、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关键起步期,政府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建筑品质的不断提升对建管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工程建设领域的反腐倡廉更是摆在突出的位置。随着城市更新步伐加快,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承建的工程项目数量、投资额逐年增长,2017年完成投资27亿元,2018年预计完成36亿元,2019年将增长至2017年的两倍以上。目前,工程站负责组织建设的项目共50个,涉及投资约375亿元。  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紧跟深圳市委市政府、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步伐,将打造廉洁工程放在首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各项工作,为提升工程质量、提升城市品质提供坚强保障。  以信息化技术,筑牢反腐防线  结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项目进行信息化管理、实名制管理,做到工程管理与廉政信息化在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控预警上紧密融合,实现廉政与工程管理一体化,从技术上筑牢反腐防线。  “我们所有项目信息都会上传到工务署建立的政府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和廉政风险预警平台上,其集过程控制...
发布时间: 2018 - 05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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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要求,我站结合建设工程实际,对《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7)》中增值税综合应纳税费率进行了测算,其参考范围和推荐费率调整如下:  增值税综合应纳税费率表(单位:%)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调整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增值税综合应纳税费率的通知。    明确采用简易计税的建设项目,承包人预算、结算的综合应纳税费率推荐值为3%。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8年4月26日
发布时间: 2018 - 04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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